一個人有執是正常的,沒有執就沒有存在感,沒有存在感就會得憂鬱症!所以有我執並沒有什麼不好。我想許多佛教徒會罵我妖言惑眾吧!哈哈,也不知道誰是妖餒!我在想可能是語言文化的問題吧!佛陀教人解脫法,並不是要人放棄自己,如果這麼理解佛法,就算不是妖,也是亂說吧! / 「我執」就是大家認識的「我」,所以「我執」應該是我努力工作與認真生活的結果,是我自己與一切有緣人共同成就的,屬於我的標籤。實際上是放不下的!硬要放下,不是自己發瘋,就是觸犯眾怒,甚至犯法!教人這麼做的那個人,自己就做不到,豈不是可笑得很! / 我執之所以出了問題,為自己帶來煩惱,是因為有個「執」它「著」了魔!一切是我之所以成為是我的條件(我執),都是隨著時空變化而不同的。就像我在學生面前,我是老師。在孩子面前,我是把拔⋯。隨著年紀,我是小孩、年輕人、中年、⋯LKK! / 是故,隨時隨地的,所謂的我,都有些不同。自己能決定的,當然自己說了算(如果你說話算話的話 嘿嘿!)。有許多是自己做不了主的,某個別人的想法、光陰的流逝、⋯。這些隨緣變化的「執」,如果自己不能隨緣應變配合,那自己就會越來越脫離現實,最後肯定要發瘋的! / 所謂的「我執」或是「我所有」,並不是不能擁有。正確的說,應該是「無法定格擁有」。一個人只要對自己的哪個「我執」,產生定格擁有的企圖,那不論是想丟棄或把持,都可以說是「著」了魔,煩惱就如影隨形的跟著!因為他的起心動念與事實不符,久了當然就發瘋了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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